藉由簡單的問題與回答,來讓您比對實際情況,
並依此告訴您發生土地糾紛的機率!
當初祖父過世時,父親沒有辦理繼承, 現在父親過世,鄰居說沒有繼承就沒權利使用因土地在鄰居家旁,鄰居想佔據那塊土地
即使尚未辦理繼承登記,所有繼承人仍是土地之公同共有人,只需至國稅局繳納遺產稅、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即可繼承該筆土地,並以所有權人的地位向對方主張返還土地,並得請求占用期間之不當得利。
專業土地糾紛律師 免費諮詢土地共有人持份比較多就可以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土地嗎?
共有人依法可隨時請求分割土地,不問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分割,協議不成即可請法院裁判分割。若有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或持分超過二分之一的共有人同意,全部土地就可合法賣出,不同意賣出的共有人應分得的價金會提存在法院,
共有人亦可主張優先買該筆土地。
當時為了建屋使用而透過仲介購買土地,但於今年初申請建照時發現該筆土地依法令規定,無法申請建照蓋房子,但是當時買土地的買賣契約已經遺失,是否仍可提起民事訴訟?
原告必須舉證,證明該仲介或賣家當初確有向您保證,該筆土地可作為建築用途,倘若欠缺此類證據(例如契約約定、對話紀錄等),訴訟上主張恐較為不利,建議蒐集完整資料向土地糾紛律師尋求協助。若有相關證據,可主張物至瑕疵,可要求解除契約並退款,或減少買賣價金。
專業土地糾紛律師 免費諮詢未轉賣時叔叔已申請將農地更改為一般建地,申請更改的過程完全不知情,於是土地僅以農地的價格轉賣給叔叔。
可以主張錯誤或是遭詐欺撤銷買賣,應注意需在發現錯誤或詐欺後1年內主張撤銷。另應該釐清對方為何在未過戶之前可以辦理地目變更,可能涉及偽造文書。建議蒐集完整資料尋求專業土地糾紛律師協助,並爭取對己有利之談判條件及勝訴判決。
專業土地糾紛律師 免費諮詢當初興建房屋沒有測量好,不小心蓋到鄰居土地上,鄰居要求拆除房屋和支付租金,
是否有理?租金要怎麼計算?
越界建築如果不涉及主結構,或是明知越界仍故意占用他人土地,則依法鄰居可要求拆除;倘若當時是過失未注意有越界建築,且拆除可能影響房屋整體結構安全,或是鄰居明知有越界但多年來均未反對,可向法院爭取免去拆除責任,但仍應支付償金。償金通常係以占用的土地面積,以土地公告現值5%~10%計算每年應付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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