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屋糾紛房東收回房屋!租屋糾紛勝訴案例分享
您也遇到租屋糾紛嗎?房東若是與房客成立「不定期租賃契約」,要如何收回房屋?如果房客遲未給付租金,能否收回房屋?有沒有比訴訟還要快的方式處理?土地糾紛律師分享2件近期勝訴案例,成功協助房東收回房屋!

您也遇到租屋糾紛嗎?房東若是與房客成立「不定期租賃契約」,要如何收回房屋?如果房客遲未給付租金,能否收回房屋?有沒有比訴訟還要快的方式處理?土地糾紛律師分享2件近期勝訴案例,成功協助房東收回房屋!

不定期租約(不定期租賃契約)係指租賃契約「並未」約定租期的情況,因為沒有固定租期,所以終止租約的方式應依法提前通知,且必須符合土地法第100條規定情況,否則房東無法任意收回房屋,以保障承租人。

常見的房屋租賃糾紛有哪些?你知道這也算是土地糾紛的一種嗎?身為房東應該注意的房屋租賃 5 大問題,例如:房客欠繳房租、租約到期房客拒絕搬家、租約到期續約問題、押金可否超過 2 個月…等,今天就讓擁有多年實戰經驗的房屋糾紛律師帶您一次看清楚!

在房屋糾紛的案件當中,租屋回復原狀爭議是非常常見的一種,房客(承租人)除了定期繳納租金,依法要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管租賃物」,但究竟要如何回復原狀?房東要求房客必須重新粉刷油漆,房客可不可以主張自然損耗或折舊?讓房屋糾紛律師告訴你,不再掉入房東設下的陷阱。

臺灣租屋人口不少,房屋糾紛中最常見的就是房屋租賃糾紛,而欠繳房租情形雖不少見,但房客必須「欠繳房租2個月以上」,並經屋主催告後仍未繳納,屋主才可以收回房屋,讓房屋糾紛律師免費告訴你催告租金的存證信函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