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屋糾紛怎麼辦?你知道這也算是一種土地糾紛嗎?對方不理你嗎?發生這樣的問題可以找誰協助處理?有什麼管道可以協助釐清問題找到解決的方法?這裡告訴你四大常見的解決管道,協助您解決問題。
目錄
遇到房屋糾紛怎麼辦?找專業管道處理就對了!
一、關於常見的糾紛問題有哪些?
常見主要有房屋買賣糾紛、房屋租賃糾紛、房屋損害糾紛、房屋產權糾紛等。其中,關於房屋「買賣」相關爭議,常見如下:
(一)有關房屋買賣糾紛,問題統計如下:
1、房屋瑕疵
2、房屋土地重要資訊之詐欺或隱匿
3、房屋產權問題
4、房屋廣告不實、設施或面積誤差
5、逾期付款、逾期交屋
6、一屋二賣
7、房仲隱瞞周邊成交價格
8、稅金負擔不明確
(二)房屋租賃糾紛亦相當常見,常見如下:
1、終止租約
2、修繕問題
3、欠繳租金
4、返還押金
5、遷離房客
6、請求房客回復原狀
7、違約轉租
8、稅金爭議
9、房東擅自進入
10、違約金
有房屋買賣糾紛怎麼辦?處理方法一次看
一、我該如何處理?
(一)協商
您可先與對方私下協商,或是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以相對和平方式解決問題,以免雙方耗費時間精力進行漫長的訴訟。
此外,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進行協商,避免協商過程引發衝突,且較能協助雙方達成共識並找到解決方法。
(二)調解或調處
各區公所均有設置調解委員會,您可向法院或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與對方試行調解,並由調解委員居中協調,協助雙方就解決方案達成共識。
調解成立而做成的調解筆錄,與法院判決具備相同效力,可以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
(三)消保會、消保中心申訴
倘若遇到購買房屋之糾紛,例如預售屋、房屋瑕疵、契約爭議、廣告不實等,可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各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中心提出申訴,由消保會或消保中心協助處理,未獲處理亦可申請調解,若調解不成立,則可再提起訴訟。
此時,不免會聯想到糾紛詐騙,那您一定要看看這篇文章的介紹:教您如何防範房屋詐騙3大招
(四)訴訟。
無論您是否已提出申訴或調解,均得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部分房屋買賣、租賃爭議屬於法律明定必須先進行調解程序(例如:房屋租金、爭議金額在50萬元以下、),法院會先安排調解,調解不成再由法官審理。
二、是否需要律師協助處理房屋 糾紛?
房屋糾紛類型多元,爭議金額少則幾千元的租金,多則數千萬元的房屋價款,且往往與自身居住權益最為密切,處理相關糾紛不可不慎。不論您選擇以何種方式解決房屋爭議,律師都可給予重要的協助。
協商:律師可於協商階段為您分析案情,撰擬存證信函或律師函,或代理您與對方洽談協商,減少正面衝突。
調解、訴訟:有鑑於房屋 糾紛金額較高,且與居住權益息息相關,倘若爭議較複雜或爭議較高,建議可委由律師處理。通常律師可負責整個訴訟審級,負責整個審級(例如:一審、二審、三審)的書狀撰擬、開庭等事宜。此外,您也可以請律師撰寫書狀,您自行開庭陳述,端看您的需求及案情需要。
讓房屋 糾紛律師,協助您回到安穩的幸福生活。
減少房屋糾紛,一次搞懂房屋買賣契約簽訂流程
一、STEP1:議價、支付訂金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流程
(一)買賣雙方通常會先議價,可能直接與建商或屋主洽談,亦有可能透過房仲協助溝通議價。
(二)買賣雙方就價金達成共識後,通常會支付訂金,通常為總價2%至5%。「斡旋金」則與「訂金」不同,斡旋金是支付給房仲,訂金是支付給屋主,支付對象及目的不同,應仔細區分。
(三)買方應注意於支付訂金時,要求賣方開立收據或留有支付訂金之證據。
二、STEP2:簽約
(一)雙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私契)),買方準備身分證正本、印章,並給付簽約金(約總價10%﹚,賣方準備身分證、印章及印鑑證明、土地及建物權狀。
(二)買方簽約前可先至地政事務所調閱土地及建物謄本,注意面積是否正確、有無抵押權或限制登記記載、抵押權金額設定是否正確等。
(三)契約書內涉及「數字」之內容,如坪數、持分、金額等,宜以國字大寫(壹、貳、參…)記載,避免爭議。
(四)房屋買賣通常會依簽約流程,分階段付款,賣方可要求買方就剩餘款項簽立尾款擔保本票,避免買方簽約後拒絕付款。
(五)若有委任地政士(代書),通常會在地政士見證下辦理簽約。實務常見由「買方」負責找地政士,為謹慎起見也可以雙方各自委請地政士共同辦理。
三、STEP3:用印
(一)簽約後在地政士見證下,雙方備齊文件過戶、報稅等相關資料文件,交由地政士蓋印章,稱為用印。
(二)買方應準備土地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公契,辦理登記用)、印章、身分證,並給付用印款(約總價10%);賣方應準備土地及建物之所有權狀、登記謄本、印章及印鑑證明、身分證影本。
(三)買賣雙方若有委請地政士,通常可由地政士代辦用印流程。第一,須至「地政事務所」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增值稅單申報書。
(四)至「稅捐處」提供土地所有權狀、登記謄本、土地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等文件,稅捐處受理後,數個工作天後即會通知領取「土地增值稅」繳費單。
(五)至「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契稅,填寫房屋契約申報書,檢附房屋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建物登記謄本,鄉鎮市區公所受理後,數個工作天後即會通知領取「土地增值稅」繳費單。
(六)至「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契稅,填寫房屋契約申報書,檢附房屋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建物登記謄本,鄉鎮市區公所受理後,數個工作天後即會通知領取「土地增值稅」繳費單。
四、STEP4:完稅
(一)買方給付完稅款(約總價10%),並繳納契稅稅款;賣方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款,並應將其他欠稅繳清。雙方若針對稅捐負擔另有約定,依雙方最後約定為準。
(二)通常簽約三十天內要完稅,也就是雙方各自繳清應繳納的稅賦,並確認稅單、銀行貸款,以便進行房屋過戶。
(三)建議買方在完稅後,再次調閱土地及建物謄本,避免賣方簽約後設定不動產抵押,影響權益。
五、STEP5:過戶
(一)買方給付過戶尾款(其餘未給付之款項)。買方應準備:土地及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契稅單(已完稅)、印章、戶籍謄本、登記規費(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之0.1%)、代書費用(若有委請地政士)等。賣方應準備:土地增值稅單(已完稅)、印章及印鑑證明、身分證、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
(二)地政士會協助將契稅單、土地增值稅單、土地及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等資料,攜至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移轉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登記)。並由買方繳納登記規費。
(三)過戶手續完成後,地政事務所會通知領取新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
(四)辦理過戶程序後,買方應支付剩餘尾款,並應向賣方取回履約保證之本票。
六、STEP6:交屋
(一)點交房屋並檢驗屋況。現在有許多「驗屋」公司可協助檢驗房屋有無輻射等重大瑕疵,並確認房屋面積與權狀記載相符,若有爭議應及早反應解決,避免日後責任難以釐清。
(二)實務上通常會以買賣雙方實際交屋日,作為水費、電費、瓦斯費、管理費、房屋稅、地價稅等之分擔標準,若買賣雙方另有約定則依雙方約定為準。
房屋糾紛常見問題
如何選擇一個好且又專業的房屋糾紛律師呢?有四大方向
1、選擇有實戰經驗的律師,才能掌握全局、面面俱到,讓您的土地糾紛安心託付。
2、擅長訴訟且懂得談判與協調,有些案子透過雙方律師溝通談判,不一定要進入冗長訴訟也能解決問題。
3、有細心、耐心與您溝通的專業團隊。
4、收費合理,以平實價格提供完整服務。
房屋漏水案件首先可以請求的就是修繕費用,這部分包括「漏水修繕費用」以及「漏水造成房屋毀損的修繕費用」。
在部分房屋發生漏水案件中,住戶可能因為漏水導致昂貴傢俱、電器毀損,例如漏水剛好毀損的是電腦、電視、沙發或高及地毯等,這部分也可以算在賠償費用當中
「存證信函」係指透過郵局以掛號方式寄出的信函,須符合郵局公布的存證信函格式,且會有一份相同內容的副本留存在郵局,面對土地糾紛或法律規定須表明同意與否之立場時,您即可在房屋糾紛存證信函內表示您的立場及決定。
對於出售房屋及土地之屋主課徵的「所得稅」,也就是將「房屋」及「土地」合併後的實際總價格(交易總價),扣除當時實際取得成本(購買總價)後,若出賣人因此獲利,即以獲利部分為課徵對象。換言之,本質上是一種所得稅,係針對買入房地產後再賣出而獲利,國家就獲利部分為稅基的所得稅,房地合一稅2.0,則是在110年7月1日,針對原有的版本(下稱1.0)進行改革和調整
房屋 糾紛律師對於不動產爭議有不少處理經驗,且有代理政府機關辦理相關訴訟經驗,且不乏社會矚目而複雜案件,了解都市計畫、土地徵收等實務運作情形,並有撰寫都市更新專書,相關領域研究甚深。
如果您有不動產、土地房屋的法律困擾,不用擔心不懂、不清楚、不明瞭,不動產糾紛律師為您傾聽訴求,讓房屋 糾紛律師協助您解決問題!